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住房租赁服务时,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不得违规赚取住房出租差价,不得以咨询等名义变相收取额外费用。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,住房租赁市场日益活跃,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。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,通过高价收房、低价出租的方式赚取差价,或巧立名目收取高额咨询费、服务费,不仅增加了租客的负担,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,损害了租赁双方的信任基础。
六部门此次联合发声,重申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职责——应当以提供真实、准确的房源信息,撮合租赁双方达成交易为核心服务内容。通知明确,经纪机构在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时,必须明码标价,公示收费标准,不得隐瞒、欺诈,不得以任何形式赚取租金差价。对于房地产咨询等服务,也需规范收费行为,杜绝变相加价。
这一政策的出台,是落实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的重要体现,有助于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回归服务本质。一方面,通过遏制差价行为,可以降低租客的租赁成本,缓解部分城市租房压力;另一方面,也有利于推动经纪机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,从“赚差价”转向“优服务”,增强行业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地,六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,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体系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。鼓励行业自律,支持正规、诚信的经纪机构发展,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。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也应提高警惕,选择正规机构,签订规范合同,遇违规行为及时举报维权。
长远来看,规范住房租赁经纪行为,不仅是短期市场整治的需要,更是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一环。随着政策细化与执行深化,预计住房租赁市场将逐步走向规范化、专业化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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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5 18:17:01